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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企业委托贷款利息是否按照金融机构贷款据实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2-12-2 14:10
标题: 房地产企业委托贷款利息是否按照金融机构贷款据实扣除
为了规避涉税风险,一些民间资金或者企业资金往往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的方式将富余资金提供给给房地产企业使用,今天杨汝明老师上课时说委托贷款实质就是民间借贷,不能够按照金融机构利息据实扣除。
关于这个问题,争论已久,各方意见不一,个人认为委托贷款资金和普通的开发贷款资金来源是一致的,正常开发贷款的资金也来自于储户和企业的存款,如果委托贷款实质是民间借贷,那正常开发贷款也是民间借贷了。

作者: sxf861024    时间: 2012-12-2 16:39
顶坛主
作者: ly87673815    时间: 2012-12-2 18:33
应该不算民间借贷,合同要签订好,可以在税前扣除吧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2-12-2 19:21
从金融机构出的款,金融机构需要出具利息凭证,100%可以税前扣除。
杨汝明老师的理论可能是仅局限于理论界的学术争鸣,与现实有一定差距。
作者: pinkelement    时间: 2012-12-3 09:02
同意啊!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2-12-3 13:15
学习了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12-3 16:09
海蛎子 发表于 2012-12-2 19:21
从金融机构出的款,金融机构需要出具利息凭证,100%可以税前扣除。
杨汝明老师的理论可能是仅局限于理论界 ...

完全赞同你的意见。
作者: 清风苇笛    时间: 2013-1-31 11:36
可以扣除的。税务局认的。
作者: h86    时间: 2013-11-14 10:33
学习了,应该可以的
作者: weillst    时间: 2013-11-14 11:31
对方能提供税务代为开具的发票,证明利息收入纳税了就问题不大
作者: 逐水草而歌    时间: 2014-10-1 16:27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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