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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支付给原土地单位的补偿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打印本页]

作者: dengwadengwa    时间: 2012-11-27 20:22
标题: 支付给原土地单位的补偿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A 公司原土地为工业用地,因规划改变,此土地变为商业用地,通过招拍挂 形式,由B公司拍得此地,A公司与B公司达成协议,除土地成交价外,另支付给A的补偿费是2000万元,请问此补偿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还需要交什么税费?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2-11-27 21:29
这个描述,我不太理解,招拍挂的话,应该是政府收储,后招拍挂,仍要付补偿费,那么一般这种情况都有约定,在土地合同里或者其他的,这种补偿和拆迁补偿一样,没有发票。查查文件,这个描述中有一些模糊
作者: effort    时间: 2012-11-27 21:42
我也想了解这知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2-11-27 22:09
招拍挂 应该是政府作为中间人,有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再拍卖的吧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2-11-28 08:59
学习   
作者: 柳之    时间: 2012-11-28 09:06
既然通过招拍挂 拍得的土地 ,B公司只需支付国土局土地款,不应再支付A公司补偿款;若要支付给A公司,也应有发票交税,那还要看税务认可土地款进成本不。
作者: dengwadengwa    时间: 2012-11-28 23:39
谢谢各位
作者: 房企小会计    时间: 2012-11-29 08:31
学习一下!
作者: dragonst    时间: 2012-11-29 10:11
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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