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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补缴的所得税及滞纳金的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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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南三亚湾
时间:
2012-11-14 11:32
标题:
关于补缴的所得税及滞纳金的帐务处理
我公司被稽查局查到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不知以下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请指教!
账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8942.9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8942.95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8942.95
营业外支出 21008.79
贷:银行存款 59951.74
查补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属于会计差错,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滞纳金和罚款应记入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
作者:
柳之
时间:
2012-11-14 11:57
应再有一步分录:借 利润分配 38942.95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8942.95
作者:
gxbshg
时间:
2012-11-14 14:37
对的,楼上补充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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