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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扣回代垫施工单位时的账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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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小楠
时间:
2012-11-3 19:32
标题:
扣回代垫施工单位时的账务处理问题??
房地产公司先帮施工单位代垫施工水电费,后面支付工程款时扣回,
支付的时候,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施工水电费
贷:银行存款
那么请问扣回时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PS:房地产公司已经收到对方足额建筑发票,并开水电费的收据给施工方。
但是不知道分录怎么做?请高手赐教,谢谢!最好能举个例子。谢谢
作者:
王小楠
时间:
2012-11-3 19:50
我自己先来举个例子哈,比如应付工程款500万,应扣回水电费100万
扣回时:借:开发成本--建安 500
贷:应付账款 500
借:应付账款 500
贷:其他应收款--施工水电 100
银行存款 400
这样对吗???
另一种方法:借:开发成本--建安 400
贷:应付账款 400
借:应付账款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开收据:借:开发成本--建安 100
贷:其他应收--施工水电 100
以上哪种更合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2-11-3 19:54
施工水电费一般在支付的时候计入开发成本下相应的科目,待扣回时冲减该科目相应的金额。
施工单位如果账务处理比较规范,房地产企业应该提供给对方水电费发票的复印件,以及扣款的收据
作者:
lixiaobo
时间:
2012-11-4 10:44
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12-11-3 19:54
施工水电费一般在支付的时候计入开发成本下相应的科目,待扣回时冲减该科目相应的金额。
施工单位如果账 ...
支付水电费时计入开发成本,扣回时冲减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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