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升 发表于 2012-10-9 17:55 关键是当地税务机关的依据是什么,是否有违背土地增值税条理的东西。再考虑怎么和税务局争论是否操作合理的 ...
hutucljb 发表于 2012-10-9 20:15 我认为税务机关机关有道理
开心的云 发表于 2012-10-9 21:41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鹰击长空 发表于 2012-10-10 07:41 也不见得吧!不能一杆子打死!
southcloud123 发表于 2012-10-10 12:01 既然是保证金为什么收不回来呢?收不回来就不用叫保证金呀,应该是费用呀。
wpjmymm 发表于 2012-10-10 15:18 建委收的配套费可以加计扣的啊,至于那些保证金之类的,如果不退也要说出不退的理由出据一个东西这样就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