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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先征后返的账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默默木棉花    时间: 2012-9-14 09:38
标题: 先征后返的账务处理
我房地产公司接到政府的批复:“XX项目上缴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达X万元以上,同意全额征收后按30%的比例给予返还奖励》”,请问此部分返还奖励怎么做会计分录?另外,我认为上缴的不动产营业税还包括城建税、教育费等附加税,但他们答复只是营业税部分,请大家帮我参考参考,谢谢。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9-14 10:42
营业外收入
作者: 默默木棉花    时间: 2012-9-14 10:53
tienan2002 发表于 2012-9-14 10:42
营业外收入

有的解答是放入营业外收入,有的解答是直接做“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不知道哪个对啊?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9-14 11:05
营业外收入,收支两条线。这个实质是政府补助,原来应该作为补贴收入,现在放到营业外收入。
实际对税收是没有影响的,作为营业外收入增加收入,冲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都是增加利润。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2-9-14 11:17
按照列入成本费用项目核算的税金,个人认为哪来那去;即退回的税金应当冲减“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比较稳妥。供参考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9-14 11:19
赞同楼上的意见。收支两条线。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9-14 14:17
哪来哪去应该考虑到的是土地增值税,所有费用都是必须实际支付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只能退营业税,这个帐记了以后,你的预收账款科目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就对不起来。
作者: bccihau    时间: 2012-9-14 15:42
营业外收入比较合理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2-9-14 16:47
王永民电脑有限公司
作者: fui2000    时间: 2012-9-17 10:16
同意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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