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员工非现金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2-9-7 17:03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员工非现金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
税务总局:员工非现金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



导读:作为职工是否只要是发给员工的福利就要纳入当月的薪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是否只要是发给员工的福利,都要纳入当月的薪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的收入可否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纳税地?收到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记者7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近期纳税咨询服务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

  是否只要是发给员工的福利,都要纳入当月的薪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会发生职工福利支出的情况,那么作为职工是否只要是发给员工的福利就要纳入当月的薪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的收入可否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纳税地?

  当前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的收入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应该在何处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否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纳税地?

  纳税服务司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对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申报事宜。

  收到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该加盖发票专用章,那么收到加油站、超市开具的卷筒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纳税服务司表示,所谓加油站、超市开具的卷筒发票很可能只是销售水单,不是发票,请到加油站、超市换取发票后,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该贴已经同步到 银河飞雪的微博
作者: wellway    时间: 2012-9-7 17:14
“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怎么理解?
作者: ncwdd    时间: 2012-9-7 17:15
学习了。谢谢站长。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2-9-7 19:49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2-9-7 19:55
楼主太有才了,膜拜中……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2-9-7 21:12
lijiezhong!!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9-7 21:36
楼主标题有点断章取义。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的解释是加前缀的“集体享用,不可分割”。比如过节吃饭的时候大家喝了一瓶公司自己购买的茅台,这是集体享受,不可分割、现金方式,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说过节的时候公司给每人发一瓶茅台,虽然是集体享受,非现金方式,但可以分割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反过来呢?过节的时候大家吃饭,每个人喝了一瓶茅台,这个要征个人所得税吗?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2-9-8 07:38
先回复,再学习
作者: 路过生命的瞬间    时间: 2012-9-8 08:51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9-8 10:23
学习学习
作者: zhdl    时间: 2012-9-8 11:37
学习了
作者: 南山子竹    时间: 2012-9-8 15:40
wellway 发表于 2012-9-7 17:14
“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怎么理解?

如公办食堂
作者: 靠右走    时间: 2012-9-10 08:28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作者: 草根儿    时间: 2012-9-10 09:15

作者: 宝Happy    时间: 2012-9-10 09:28
7楼的讲的不错,这块还是有争议的,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如税务局过节的礼品他们交个税了吗

作者: 天之娇    时间: 2012-9-10 16:56
学习了
作者: 古古双    时间: 2012-9-10 20:34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作者: 关中鱼夫    时间: 2012-9-11 09:15
不错不错,学习了!
作者: 2396513586    时间: 2012-9-11 09:36
zhdl 发表于 2012-9-8 11:37
学习了

学习学习
作者: sweetjj    时间: 2012-9-11 13:07
纳税服务司表示,所谓加油站、超市开具的卷筒发票很可能只是销售水单,不是发票,请到加油站、超市换取发票后,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我记得平时在超市购物打的清单抬头也是发票,但小票一直都无发票专用章,这也属于流水单吗?
作者: Possion    时间: 2012-9-12 08:37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作者: tzpyl    时间: 2012-9-14 08:09
楼主太有才了,膜拜中……
作者: 青青子吟qq    时间: 2012-9-19 15:15
xuexixuexi
作者: 壶中天地长    时间: 2012-9-21 14:41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9-21 15:04
tienan2002 发表于 2012-9-7 21:36
楼主标题有点断章取义。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的解释是加前缀的“集体享用,不可分割”。比如过节吃饭的时候大 ...

理解的有点透彻。
作者: 清风苇笛    时间: 2012-12-5 09:24
如果单位给员工租房,发票是单位的,员工个人是否就不需交个税?请教
作者: 2396513586    时间: 2012-12-5 10:00
学习学习
作者: chengcheng    时间: 2012-12-5 11:24
集体享受,不可分割
作者: fhjt2010    时间: 2012-12-5 11:28
集体享受,不可分割
值得认真研究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