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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急】求大神!关于新增土地使用费的入账! [打印本页]

作者: 猫不吃鱼丸    时间: 2012-9-5 16:22
标题: 【急】求大神!关于新增土地使用费的入账!

刚到公司不久,作为一个房会新手,很多东西都很懵懂。今日看去年的账,发现有一笔两百多万的款项入了账,是财政局开出的收据,显示新增土地使用费。
当时公司购买了一块地,但是因为还没过户,所以这笔钱缴纳后,收据抬头是原业主的公司全称。
老会计按这个收据这样入账:

借:其他应付款  200万
  贷:银行存款 200万

我百思不得其解,是否老会计做错了?如果错了,我应该怎样更改呢?
新手,望高手们不吝赐教,不胜感激!

作者: zhdl    时间: 2012-9-6 09:12
说的模湖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2-9-6 10:52
财政新增土地使用费可以入成本科目:开发成本--土地出让及拆迁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但抬头不是你公司名字似有不妥,如不能重开更正,应先与税务部门做好沟通。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2-9-6 11:35
按照当时的情景,我个人觉得这样挂账比较稳妥,因为是已支付,未办理手续的土地款。就是没有反应出来二级科目“其他应付款——财政局土地款”。如果你现在的公司名称和前期有差别,就需要到财政局咨询一下如何处理。供参考
作者: 猫不吃鱼丸    时间: 2012-9-6 11:42
非常感谢楼上的朋友,真的很谢谢!帮了个大忙,不然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好。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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