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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预付款与土地出让金 [打印本页]

作者: shgbai    时间: 2012-8-31 09:20
标题: 预付款与土地出让金
本帖最后由 shgbai 于 2012-9-1 17:27 编辑

一公司在成立的时候,注册资金1000万,不久老板以土地拆迁补偿款的名义把其中的九百多万打到了这家公司账上作为预付土地拆迁补偿费(城中村改造占的是这家公司的地),有当时双方签的正规的协议,现在要付土地出让金了,老板又将出让金全额打到了国土局的账上,一块地不能花两份钱,现在老板不想冲原来的那笔预付款,让挂着,能行吗?该怎么处理才不会给以后造成麻烦。

作者: 柳之    时间: 2012-8-31 16:58
仔细看看
作者: ffmon    时间: 2012-8-31 20:57
可以的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8-31 22:37
谁又把钱打到国土局了?你们公司还是那个公司?你们付看钱他们又给你们转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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