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土地增值税文件汇编 [打印本页]
作者: fhjt2010 时间: 2012-8-27 14:10
标题: 土地增值税文件汇编
土地增值税文件汇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138号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五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第九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该贴已经同步到 fhjt2010的微博
作者: yt215 时间: 2012-8-28 16:28
有点贵
作者: ouyang9588 时间: 2012-8-30 14:05
这东西我收了!谢谢楼主!
作者: ouyang9588 时间: 2012-8-30 14:19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8-30 14:29
好资料的汇编,不过要价高了点。
作者: begarsuo 时间: 2012-9-24 11:52
又要钱。
作者: 木林森CXJ 时间: 2012-10-22 19:30
好文章 要研究
作者: lxcj 时间: 2012-11-4 10:03
太贵了。。。。
作者: 叶随风动 时间: 2012-12-10 09:55
收藏,有钱了在买。
作者: dabubing 时间: 2013-5-19 13:25
国家政策也拿来收钱,呵呵学习了
作者: huangningoo 时间: 2013-7-26 15:55
不错呀
作者: huangningoo 时间: 2013-7-26 15:59
哈哈哈
作者: eiuan 时间: 2013-7-31 17:58
东西不错,不过好贵啊 !
作者: 心语★星空 时间: 2013-8-1 09:21
就是 我也想学习一下!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原文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53841-1-1.html
作者: 勇者胜 时间: 2016-4-23 10:26
有点贵
|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