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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上下班的交通费补贴,由个人拿交通费发票按月来报销的账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丽人君子    时间: 2012-8-24 10:46
标题: 员工上下班的交通费补贴,由个人拿交通费发票按月来报销的账务处理
对于员工上下班的交通费补贴,由个人拿交通费发票按月来报销,应付福利费核算,这涉及应交个人所得税问题吗?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2-8-24 11:46
涉及到的,个人收入包括薪金以外的福利(含实物福利)。供参考
作者: 爱上飞鸟的鱼    时间: 2012-8-24 11:58
涉及,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8-24 11:59
发票报销就做差旅费
作者: sweetjj    时间: 2012-8-24 12:02
入福利费可以不用贴票的
作者: 索马    时间: 2012-8-24 12:42
直接入差旅费,不涉及个税

作者: 木垒河    时间: 2012-8-24 13:11
索马 发表于 2012-8-24 12:42
直接入差旅费,不涉及个税

这样可以吗?
作者: shj19780310    时间: 2012-8-24 13:51
要交个税的.
作者: 索马    时间: 2012-8-24 15:03
实报实销的差旅费凭发票报销,不涉及个税,发放的现金差旅补贴才涉及个税。不知楼上所说要交个税可有税法依据。

作者: 濛濛    时间: 2012-8-24 15:13
个人理解理论上应该缴纳个税
作者: 忘记-enjoy    时间: 2012-8-24 16:03
把楼上几位说法综合下,你放福利费里,干脆就不用发票报销了,有没有发票,福利费都属于职工薪酬范围,缴纳个税;既然有发票就可以打擦边球,解释为差旅费,差旅费实报实销,跟薪酬无关。
作者: 冰河之声    时间: 2012-8-24 16:13
学习中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8-24 21:49
拿一个发票来报销,又不是大金额的,非得跟说这个是福利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会计做的也太死脑筋了吧。别人是嫌税交的多,上面倒嫌税交的不够多。拿发票报销的就是差旅费,税务不服就让他自己去找证据,企业没有责任提供不存在的证据。
作者: 人在远疆    时间: 2012-8-25 09:26
直接做差旅费就好
作者: 刘魁    时间: 2012-8-26 06:05
入管理费--差旅费更佳
作者: pinglumiao    时间: 2012-9-2 13:55
不要纠结于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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