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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人防工程的核算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午后阳光    时间: 2012-8-18 10:16
标题: 关于人防工程的核算问题
大家好,公司开发一楼盘,地下的人防工程要做成地下车库,缴了人防易地建设费和不缴易地建设费的在核算上有什么区别?人防工程和地上的工程是承包给一家建设单位建设的,人防工程的成本无法单独核算。谢谢了。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12-8-18 10:28
人防易地建设费 计入开发成本的规费科目

人防工程建设成本加入开发成本下的建安工程费
作者: shj19780310    时间: 2012-8-18 12:43
先回帖,再学习,拜谢

作者: ftfang    时间: 2012-8-19 11:28
直接进入成本核算
作者: 午后阳光    时间: 2012-8-20 09:25
我是想知道缴了易地建设费和不缴易地建设费的成本核算上有什么区别?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8-20 16:48
路过,学习.
作者: nisg    时间: 2012-8-21 17:08
人防异地建设费:一般是在人防面积设计不符合要求时才交的,这费用还不少
区别就是在你你的人防面积是不是达到设计要求
作者: 塞外愚翁    时间: 2012-8-22 11:07
交了人防异地建设费,你就不用建人防设施了,不交的话,你就必须建设人防设施
作者: SHAKIRA    时间: 2012-8-22 16:14
没有区别,只是你达不到标准,要你缴而已!不缴就要做到达标准。。。
作者: 撒旦之瞳    时间: 2012-8-23 08:33
人防面积是根据你项目规模确定的,如果你无法建设这么多面积,差额面积就需要缴纳异地建设费,也就是把钱交给人防办,核算是一样的,属于基础设施费。
作者: 付莉辉    时间: 2012-8-23 17:03
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如其出售时可以办理产权,应按独立开发的产品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如其出售时无产权(如利用地下人防工程形成的地下停车位),按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其建造成本全部分摊进入其他可销售面积的成本,取得收入后不再扣除相关成本。



作者: 龍之鳳    时间: 2012-8-26 14:19
建不建人防工程设施你都要缴纳费用,而且你还要缴纳5%的契税。
作者: 东山(龚政)    时间: 2012-8-28 14:52
觉得交了人防异地建设费,地下车库就是开发产品,而不是公共配套设施了,这应该就是区别了罢?不当之处请指正!
作者: 东山(龚政)    时间: 2012-8-28 14:54
龍之鳳 发表于 2012-8-26 14:19
建不建人防工程设施你都要缴纳费用,而且你还要缴纳5%的契税。

交契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人防战备建设的专项资金。省以下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按规定比例上缴省、市,用于省、市人防重点建设项目补助,具体上缴比例为:县级上缴省级3%,上缴市级2%;市级(含区)上缴省级5%。 为什么要交契税?
作者: 龍之鳳    时间: 2012-8-29 15:41
我们当地税务局把人防工程建设费列为开发成本---配套设施费,那你说税务局收不收你契税?
作者: 微笑的月亮    时间: 2012-8-30 12:08
觉得交了人防异地建设费,地下车库就是开发产品,而不是公共配套设施了,这应该就是区别了罢?不当之处请指正!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原文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54659-2-1.html
这个话对吗?
人防工程,交了工程使用费后,就有了使用权,无所有权,可以出租。利用人防建立的地下车位?能按开发产品核算吗?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8-31 07:34
学习了
作者: linweixin316    时间: 2012-9-6 14:57
人防易地建设费:易地指的是变更地址,人防易地建设费指的是变更地址建设人防,因此需要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给政府,让政府用这部分缴款自行统筹建设地。因此人防易地建设费计入前期工程费就是了,可以认为是报建报批费。不缴易地建设费的话 就必须自行建设,那就要作为基础设施建设费进行核算,这种情况下人防设施产权是政府的,如作为地下车位的话 也是没有产权的。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2-9-12 10:22
这个贴让我学到了新知识
作者: 人在远疆    时间: 2012-10-10 13:28
学到了新知
作者: 我的电脑    时间: 2012-10-11 09:35
先回帖,再学习,拜谢

作者: 1050637373    时间: 2012-10-11 09:45
没有产权的人防设施,计入公共配套设施.
作者: 我的电脑    时间: 2012-10-11 14:32
认真学习,争取学到有用的知识
作者: 风摇    时间: 2012-10-25 16:40
交了进开发成本,不交自建也进,都是公共配套设施,不交自建还可出租有钱进
作者: 东山(龚政)    时间: 2012-11-4 18:00
本帖最后由 东山(龚政) 于 2012-11-4 18:09 编辑
微笑的月亮 发表于 2012-8-30 12:08
觉得交了人防异地建设费,地下车库就是开发产品,而不是公共配套设施了,这应该就是区别了罢?不当之处请指 ...


人防异地建设费一般是在人防面积设计不符合要求时才交的,关键看你的人防面积是不是达到设计要求。所以我原来说的“只要交了人防异地建设费,地下车库就是开发产品”这句话是有毛病的,只要地下车库的性质是人防工程,交了工程使用费后,就有了使用权,无所有权,可以出租。但如果你项目内就不建人防工程,而是全部交人防异地建设费,那地下车库就是开发产品,而不是公共配套设施了。人防面积是根据你项目规模确定的,如果你无法建设这么多面积,差额面积就需要缴纳异地建设费,也就是把钱交给人防办,核算是一样的,属于基础设施费。
作者: 茶心如禅    时间: 2013-3-11 21:53
关于人防工程的核算问题 [复制链接]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3-29 14:12
同意撒旦之瞳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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