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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持有B公司的股权拟无偿转让给C.A为自然人是否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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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1998
时间:
2008-7-21 22:45
标题:
A持有B公司的股权拟无偿转让给C.A为自然人是否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请问:A持有B公司的股权拟无偿转让给C.A为自然人是否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C为企业无偿受让A持有B的股权是否可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谢谢回复!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7-22 09:16
A无所得,应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无偿转让肯定是不合理的,有些地方税务局会重新给你核定合理的转让价
C企业无偿受让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
建议楼主:平价转让,不产生转让收益,少交税
作者:
艺曼
时间:
2008-7-22 16:2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一、A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原因为无偿转让无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按次征收,税率是20%,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因此,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关于原值及费用的确定,纳税人必须提供有关合法有效凭证。)】
二、C无偿受让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者:
老杜
时间:
2008-7-28 14:49
C企业应该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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