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的解读 [打印本页]

作者: rakehell78    时间: 2012-7-30 17:49
标题: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该贴已经同步到 rakehell78的微博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