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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税收政策 [打印本页]
作者: 村帅~~ 时间: 2012-7-25 23:07
标题: 房地产税收政策
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
一、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商品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转让购置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房地产企业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一)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二)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项目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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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鹰击长空 时间: 2012-7-25 23:55
这东西我收了!谢谢楼主!
作者: 桑蚕丝 时间: 2012-7-26 07:43
应该会有帮助
作者: 和谐社会 时间: 2012-7-26 08:11
多谢楼主的分享
作者: dekhtk 时间: 2012-7-26 08:47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7-26 08:52
学习了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7-26 09:43
学习了,谢谢
作者: 李小皮 时间: 2012-8-1 00:56
受益了,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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