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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商品房税费的账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加米雪    时间: 2012-7-13 15:34
标题: 有关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商品房税费的账务处理
有关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商品房税费的账务处理?
请问大家在有关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商品房税费的账务处理中,每个月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还有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金是直接入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还是入到这些应缴税费的借方科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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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leer    时间: 2012-7-13 15:52
应该计入应缴税款的借方,等实现销售确认收入的时候转入费用,这才符合收入成本配比原则。
作者: 桂花仙子    时间: 2012-7-13 16:00
季度所得税计入“所得税”
作者: zjr818    时间: 2012-7-13 22:45
这两种都可以
作者: zlwcpa    时间: 2012-7-14 09:06
我认为不应该计入费用,因为这时收入还没有确认;也不应该计入应交税费的借方,如果计入应交税费的借方是不是意味着税务局欠你们的钱呢?
个人认为应计入其他流动资产中,下设待转税费-营业税……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7-14 10:46
这个有的地方税务要求你进入应交税费核算,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2-7-14 10:49
应当计入应缴税费科目的借方,形成预交税费。
作者: xulei    时间: 2012-7-15 20:57
学习下,看看不同的理解!
作者: lzj1020    时间: 2012-7-16 11:11
学校里
作者: 静倚轩窗    时间: 2012-7-16 12:21
这些每个月交的营业税不是预交的,根据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然。
所以发生的税金要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7-16 14:20
路过,学习
作者: 通过考试    时间: 2012-8-2 10:22
初学者。学习一下。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2-8-31 11:45
本帖最后由 congtaiqu 于 2012-8-31 11:46 编辑

不赞同静倚轩窗的观点,在没有形成产品时的房地产项目出售,是形成的预计收入,因为在产品完工后还要进行面积的实际测绘,这样就会出现差异;因而按照未完工销售的房屋产品所产生的税金,只是一项预缴税金。等房屋达到完工程度后,还要进行各项税金的清算,那时应缴纳的税金才是企业应该实际缴纳的税金。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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