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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的提问契税 [打印本页]

作者: zgl    时间: 2012-7-5 11:45
标题: 关于的提问契税
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是否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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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7-5 14:07
我认为不应该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7-5 14:49
契税是承受方缴纳,跟出售方无关
作者: 加米雪    时间: 2012-7-5 15:00
应该不用吧
摘自百度“:
契税(Deed 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作者: fhjt2010    时间: 2012-7-7 08:26
不交的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7-7 22:43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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