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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司对管理人员实行油费补贴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2-6-13 16:34
标题: 关于公司对管理人员实行油费补贴的问题。
老师,您好!我司对部分管理人员实行油费补贴,享受补贴人员用汽油费报销,请问此部分要怎样操作才能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签订租赁合同就好了吗?如果签订租赁汽车的合同,公司岂不是每月还要给个人租赁费?

专家回复
学员201210013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以通过福利费来发放,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三条明确,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补贴、交通等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补贴属于福利费开支内容。
      这部分通过福利费列支,不需要计算个税,但是福利费必须单独设立账本核算。
      如果签订租赁合同,也是可以的,但是,给个人的租赁费,需要按规定征收个税、营业税等。


我有点糊涂了,之前,网上看到说要交个人所得税的,而且连高温补贴都要交个人所得税。
作者: 草根儿    时间: 2012-6-15 11:44
认真学习
作者: 试航的人们    时间: 2012-6-19 22:34
拜读,有收获,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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