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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委托收款涉及法律及税务风险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晓泉    时间: 2012-6-11 18:40
标题: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委托收款涉及法律及税务风险讨论
甲公司与2011年10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材料购销合同,2011年10月2日起双方开始履行合同。2011年12月31日,乙方通知甲方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从2012年1月1日起由丙方代为履行,包括收款,供货以及出具发票等,乙并向甲出具授权委托书。以上委托可能出现的法律及税务风险请各位高手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2-6-11 19:26
这样的情况也是有的,写好委托书,签到补充协议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在房地产企业,这样的情况司空见惯了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6-11 21:36
三方附加协议为据。
作者: 谢镇    时间: 2012-6-12 08:36
应该签订一份新的协议,旧协议终止。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2-6-12 08:55
这样涉及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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