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请教:关于私车公用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鸿屹2010
时间:
2012-6-11 18:05
标题:
请教:关于私车公用问题
公司购买的车以法人名义落户的,已与法人签定租车协议,根据有关规定,有些费无法税前扣除,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办理汽车过户,过户前的产生的相关费是不可以扣除的?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6-11 18:55
过户前的费用肯定不能税前扣除的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2-6-11 19:21
汽车还是尽量转到单位的名下,过户费用也就是1000多元钱。
这样可以解决很多麻烦的税务问题,另外购买汽车所支付的价款还可以计提折旧并税前列支
如果最后想转入法人手里,也非常简单,办理一个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6-11 21:43
阿斯兰回答的很具体!
作者:
jyfdc
时间:
2012-6-11 22:48
公车私用多好啊
作者:
mhf1982
时间:
2012-6-11 23:30
顶一下,协和
作者:
鸿屹2010
时间:
2012-6-12 09:21
谢谢各位的解答,非常感谢.
作者:
游斌国
时间:
2012-6-12 09:41
顶下,谢谢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