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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购地成本价款的返还 [打印本页]

作者: ZXYMJR    时间: 2012-6-7 12:58
标题: 购地成本价款的返还
       请教大家, 对遗留安置用地出让成交总价款中的土地成本,经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出让方案中确定的金额即征即返,请问此笔政府即征即返的金额在账务上如何列支?  且需要纳税吗? 属于政府扶持。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6-7 21:00
第一看你们土地管理部门怎么给你们开发票,
第二看你们怎么给财政部门开收据,
这部分肯定是要计入当期损益的,不需要交纳其他税金
作者: ZXYMJR    时间: 2012-6-7 21:15
谢谢,补充一下,该笔返还的款并没有直接返还到我公司账上,而是由市财政局直接代缴了购地款(开具的发票上付款人是我公司),请问我公司依据发票,该如何列支?
作者: ZXYMJR    时间: 2012-6-7 21:17
tienan2002 发表于 2012-6-7 21:00
第一看你们土地管理部门怎么给你们开发票,
第二看你们怎么给财政部门开收据,
这部分肯定是要计入当期损 ...

谢谢,补充一下,该笔返还的款并没有直接返还到我公司账上,而是由市财政局直接代缴了购地款(开具的发票上付款人是我公司),请问我公司依据发票,该如何作会计分录(不纳税)?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6-7 21:20
土地增值汇算清缴里面有一条是实际支付,如果你们没有支付就不能在清算的时候作为成本,既然没有过你们的帐也就不需要做入账了
作者: ZXYMJR    时间: 2012-6-7 21:41
应该是市财政局返还款后,我公司再付购地余款;而实际上是市财政局将应返还的款直接代我公司付了购地余款(开具的付款发票上付款人是我公司),应该要入账的吧? 就是不知道该如何作会计分录?(作营业外收入,又怕要纳税;直接冲购地成本,又怕不妥)
作者: ZXYMJR    时间: 2012-6-7 22:53
tienan2002 发表于 2012-6-7 21:20
土地增值汇算清缴里面有一条是实际支付,如果你们没有支付就不能在清算的时候作为成本,既然没有过你们的帐 ...

应该是市财政局返还款后,我公司再付购地余款;而实际上是市财政局将应返还的款直接代我公司付了购地余款(开具的付款发票上付款人是我公司),应该要入账的吧? 就是不知道该如何作会计分录?(作营业外收入,又怕要纳税;直接冲购地成本,又怕不妥) ,请教了。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6-8 08:25
期待解答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6-8 08:29
个人觉得这个事情其实挺好处理的,就好比我们平时的手机发票消费了150元,实际报销只能报销100元,就在发票上写了  实报100元,个人觉得道理是一样的。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6-8 11:10
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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