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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返还土地款的入账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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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XYMJR
时间:
2012-6-5 21:11
标题:
政府返还土地款的入账处理问题
本帖最后由 ZXYMJR 于 2012-6-5 23:52 编辑
请教大家,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因无偿建设了一栋安置房(建设成本未体现在账上),取得了一块地进行商品房建设。土地价款9000万元,公司缴纳土地款6000万元,余款由政府的返还款直接交纳(未入公司帐,且开具的发票中,付款人不是我公司,是国土交易单位),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入账? 返还款如何列支? 求教
作者:
jyfdc
时间:
2012-6-5 22:26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作者:
jyfdc
时间:
2012-6-6 08:56
1.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9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应付账款 3000
2.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6-6 10:44
期待学习
作者:
ZXYMJR
时间:
2012-6-6 12:36
计入“营业外收入” 那要纳税不; 补充一下,政府的返还款是用于建设安置房的费用,且开具的发票户名不是本公司的,可以在公司入账不,求教,谢谢!
作者:
huangru2007
时间:
2012-6-28 15:2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因此,房地产企业收到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或政府给予奖励款,应视与资产还是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上述规定核算,最终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而不是冲减“开发成本”。
作者:
zlwcpa
时间:
2012-10-7 15:33
如果是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就要冲减成本,而不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3-9 11:54
学习了
作者:
雨中景
时间:
2013-3-21 15:41
学习学习
作者:
妙家女王猫
时间:
2013-3-21 16:42
受教了
作者:
jk123
时间:
2013-4-13 18:19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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