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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巧选获利年度尽享税收优惠 [打印本页]

作者: 许仙    时间: 2008-7-16 13:14
标题: 巧选获利年度尽享税收优惠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该文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上述国家出台的鼓励政策,许多新办软件企业觉得有盼头,希望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扶持达到企业的快速发展的目的。但因为许多企业对政策运用不够灵活,导致了有税收优惠而无法享受的情况发生。

  案例

  吉祥有限公司是2008年5月1日新办的企业,主营范围为计算机硬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其自主研发的多彩图像采集控制软件,同时获得当地信息产业厅软件产品登记证。


作者: 老蜘蛛    时间: 2008-7-17 07:14
还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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