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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供材料发票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Q群实录    时间: 2012-6-2 20:06
标题: 甲供材料发票问题?
房产开发企业购入甲供材时,销售方向开发企业开具了销售发票,开发企业据此项发票记入了原材料,其后领用记入开发成本。税务机关在检查时,提出此项甲供材需施工单位再开据一个地方建筑业发票给开发企业,开发企业才可以将此项材料价值记入开发成本。请问这样的要求对不对?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定?如果不开具,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是不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此项支出不给在开发成本中列支扣除?

作者: 小东    时间: 2012-6-4 01:14
这样要求是正确的。营业税暂行条例里规定了甲供材料应记入应纳税额计算营业税。如果直接用材料发票入成本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会被扣除。
作者: sxf861024    时间: 2012-6-4 09:32
税务机关在检查时,提出此项甲供材需施工单位再开据一个地方建筑业发票给开发企业,开发企业才可以将此项材料价值记入开发成本。
税务机关此举是错误的,如果人家施工企业很端正的就交了此部分甲供营业税呢    我认为是不是税务机关在开票时候备注栏输入缴纳甲供营业税应纳税额金额  然后甲方才据实予以土增列支备注栏甲供应纳税额不乏是个好办法
作者: wwwwbbbb373    时间: 2012-6-4 10:58
乙方开票总额中要含甲供材金额是对的,但是税务局以乙方没开甲供材为由不允许开发商在土增税清算时扣除是没有税法依据的,开发商没有法定义务替乙方的少纳税收到惩罚
作者: 与太阳同行    时间: 2012-6-7 15:46
销售方向开发商开票,为什么还要施工方把材料开到建筑业发票中呢?还是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啊!望各位再解释一下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2-6-7 17:00
赞同楼上小东的观点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6-8 08:49
这个理解正确的,原因就在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所以不管你签订的工程合同是否包含原材料都应该作为工程价款的一部分,缴纳营业税。也就是说人为地把部分应该作为工程款的价款从总结算金额中抠出来税务是不认可的,还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了营业税,实际相当于取得了建安发票,这个才符合税务对发票的要求。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2-6-8 16:14
只要施工方交了这部分甲供材的营业税, 税务局不应该再要求开具建安发票了。
作者: lzj1020    时间: 2012-6-13 10:58
国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作者: 和谐社会    时间: 2012-6-13 15:18
lzj1020 发表于 2012-6-13 10:58
国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销售方向开发商开票,为什么还要施工方把材料开到建筑业发票中呢?
这个问题我的理解是这样的,供应商给开发商开的发票如果作为甲供材的一部分需要转给施工单位。而施工单位应该交纳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等。一般税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交的税金由开发商代扣代缴。
作者: lzj1020    时间: 2012-6-13 16:56
学习了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2-6-13 23:07
合并计征营业税是对的,再开具发票????
作者: ……    时间: 2012-6-13 23:11
当地税务机关是要求开发商代施工方交纳甲供材的营业税的
作者: wzstywzgyb    时间: 2012-6-19 15:58
你单位税务机关在检查时,提出此项甲供材需施工单位再开据一个地方建筑业发票给开发企业,开发企业才可以将此项材料价值记入开发成本。这样的要求是对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如果不开具,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定会有影响的,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此项支出也不容许在开发成本中列支扣除。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6-20 13:17
学习过了
作者: 清远    时间: 2012-6-22 17:31
同意2楼和7楼观点,需要补充的是甲乙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甲供”部分的建筑营业税在决算中计取的问题。
作者: 网事如烟    时间: 2012-6-30 14:06
这是甲供材的问题,学习了。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2-6-30 16:45
tienan2002 发表于 2012-6-8 08:49
这个理解正确的,原因就在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 ...

对的,甲供按我的理解就是交两道税,甲方买的 时候要交增值,乙方交营业税还要加上甲供金额。
作者: hdjia2008    时间: 2012-7-1 11:43
土地增值税关于甲供材扣除标准:看是否重复扣除,即施工方开具的发票包含了甲供材,则建设方取得甲供材发票 就不能扣除,否则可扣除。
作者: 付莉辉    时间: 2012-7-3 15:00
赞同7#楼的观点,
作者: 李晋华    时间: 2012-7-18 16:44
我的理解是如果总包中没有包含甲供材,且总包也不会出具针对甲供的建安也发票,那开发商就要自己补缴一道建安业的税金,补缴完以后,甲供涉及的增票是可以抵扣的,这是我的理解,希望大家针对这类问题踊跃参加讨论。
作者: dengwadengwa    时间: 2012-8-12 21:13
同意楼上tienan2002的意见

作者: 应总123    时间: 2014-5-14 15:01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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