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自然人购房用转账支票支付房款是否不妥? [打印本页]

作者: 岁月静好    时间: 2012-5-28 10:09
标题: 自然人购房用转账支票支付房款是否不妥?
自然人购房用转账支票支付房款是否不妥?
1、此转账支票为该自然人入股的实体企业签发,原则上:房产发票也应该开具给该法人单位。
2、此转账支票为该自然人取得的劳务费。但出票人是接受劳务方,收款人是我方房产公司。我仍然认为不妥。

大家的看法呢?

作者: 草根儿    时间: 2012-5-28 10:19
股东怎么能取得劳务费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2-5-28 10:45
建议支款单位开具现金支票支付房款,否则会造成单位买房的误会。供参考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5-28 11:09
哪个付钱开谁的抬头,不能由着他们变,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5-28 11:42
可以将款开给个人,然后个人背书转让
作者: lee315    时间: 2012-5-28 12:13
我赞成楼主的意见,对应性还是明确的一点好。

不过个别人有特殊情况则例外。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5-28 12:44
是的,还是清楚一些好,以免后患。
作者: DAV1007    时间: 2012-5-28 13:06
可以考虑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原文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52056-1-1.html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5-28 13:33
学习过了
作者: 红剑    时间: 2012-5-28 14:24
wpjmymm 发表于 2012-5-28 11:42
可以将款开给个人,然后个人背书转让

我个人同意楼上的观点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5-28 14:59
出票单位给开个证明行不行?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5-28 15:19
期待有威望值回答,我也想学习一下。
作者: 岁月静好    时间: 2012-5-28 15:37
草根儿 发表于 2012-5-28 10:19
股东怎么能取得劳务费

上下两条是两种情形,无关联性的。
作者: YYHY    时间: 2012-5-28 16:40
红剑 发表于 2012-5-28 14:24
我个人同意楼上的观点

若不想提现,可直接转到购房者的存折然后再划入你单位银行帐内即可。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