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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票丢失处理方法 [打印本页]
作者: 爱的奉献 时间: 2012-5-25 11:43
标题: 发票丢失处理方法
发票丢失的税务处理纳税人丢失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未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纳税人领购或自印的发票如发生丢失、被盗情况,应及时到税务局报案。报案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一)丢失(被盗)发票经过的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丢失(被盗)发票的种类、数量、代码、起止号码、已使用份数、未使用份数及盖章情况。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代码章。
(二)被盗、被抢的要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
(三)企业公章、代码章。
税务局在接到纳税人的报案后,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具体情况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作者: southcloud123 时间: 2012-5-25 11:58
哦,这也能赚钱呀。在税局的网站上都可以查到吧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5-25 13:22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梁山博 时间: 2012-5-25 13:32
总之,税务局是要罚款的,我丢过一次普通发票,罚款200元,如果是增值税发票,会更多的。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5-25 14:03
这还收费 ?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2-5-26 07:16
先学习,再回复
作者: 琴屿飘灯 时间: 2012-5-26 07:18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纪若愚2010 时间: 2012-5-26 09:33
等丢了,问税务怎么处理好了,不用花钱看了吧,把钱用在更好的地方
作者: 草根儿 时间: 2012-5-26 10:16
会花钱的
作者: 甜咖啡甜 时间: 2012-8-24 10:42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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