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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建安发票开具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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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iaowto
时间:
2012-5-22 16:53
标题:
请教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建安发票开具地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qiaowto 于 2012-5-22 17:13 编辑
清算规程中有一条“审核建筑安装工程费时应当重点关注:建筑安装发票是否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这个其实我也明白,只是公司正在清算的项目中有张非所在地开具的发票,金额还比较大,现在稽查局认为不能扣除,这对我公司影响挺大。希望大家能帮我想想办法怎么解决?是同一个市,应该在区里面开,票是在县里开的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5-22 17:04
“项目所在地”范围有多大?在同一个市不在一个区可以不?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5-22 17:12
关系比业务更重要,这个时候就看你们关系了,争取让税务允许重新开发票,让建筑公司重新去项目所在地开发票;或者你们扣税金重新去开;如果款项已经结清估计你们得出税款。既然影响很大,争取用较小的代价取得较大的成果嘛。
项目所在地的范围有多大,因为地税局最小的区域就是镇,但是镇地税局却没有稽查局,要到县或者县级市才有稽查局。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5-23 08:14
我认为在同一个市的不同区可以,但在县开具不能扣除。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2-5-23 10:03
应该在区里面开具建筑业发票,解决的办法最好是到区里重新开具一张,只能多负担税金了,否则不能扣除损失更大。供参考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5-23 10:34
关系好归关系好,但作为税务处理及政策的执行方面,很多时候在灵活运用的基础上,还要坚持原则。即使这次关键的管理人员同意让你扣除了,未必其他相关人员或部门同意,你还要考虑将来呢。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5-23 10:35
作为财务或税务问题,秋后算账的多着呢。
作者:
qiaowto
时间:
2012-5-23 11:37
多谢各位回复,重开票是个选择。稽查局的人说表示同情,但有明文规定,请示了流转税科还是这样,没办法。规程里的这一条真讨厌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5-23 11:42
这个其实很好理解的,每个税务局,每个税务工作人员都有任务的,这个跟他们的奖金相关的,要是他们完不成总体任务,大家都要扣奖金,所以任务完成年份他们检查会相对宽松,任务重的年份肯定是到处要税款。你把本来属于他们的税款缴到别的地方去了,不是砸他们饭碗嘛,他们肯定不干了
作者:
通过考试
时间:
2012-8-3 14:14
建筑安装发票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要求必须做到,否则就麻烦了。
作者:
爱上飞鸟的鱼
时间:
2012-8-3 14:23
“项目所在地”究竟如何界定?我这里应该是同一市,不同区都不可以扣除
作者:
qiaowto
时间:
2012-8-24 12:33
哈哈,税务终于认可发票了,节约了100万的税金
作者:
sophy1998
时间:
2013-6-6 17:02
重新开吧
作者:
qiaowto
时间:
2015-6-25 12:54
问题已经解决,稽查局认同这张发票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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