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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房产企业代收费用是否征收营业税 中央法规与地方法规有抵触,大家怎么执行? [打印本页]

作者: 岁月静好    时间: 2012-4-26 18:49
标题: 关于房产企业代收费用是否征收营业税 中央法规与地方法规有抵触,大家怎么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补充通知
新地税发[2003]132号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以全部销售额减除代收的契税、办理住房按揭手续时代收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未列举的代收款项一律并入不动产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

  第十三条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据上述内容可知;地方法规对部分代收费用松绑,例如:保险费 公证费 抵押登记费。

遇到上述情形,大家是怎么操作理解?



作者: 索马    时间: 2012-4-27 08:19
以具体地方政策为准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2-4-27 08:50
哪个对自己有利就用哪个,然后争一争
作者: 一杯茶    时间: 2012-4-27 09:32
同意楼上,学习了。
作者: W.X.L    时间: 2012-4-27 09:53
我们这边2012之前不征代收的物管费营业税,2012年后要征了!
作者: 岁月静好    时间: 2012-4-27 09:59
同意三楼,谢谢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4-27 10:24
财务匪兵 发表于 2012-4-27 08:50
哪个对自己有利就用哪个,然后争一争

同意,
作者: 纪若愚2010    时间: 2012-4-27 10:49
代收的尽量别入公司账上,减少麻烦,
作者: 凤凰涅槃    时间: 2012-4-27 11:39
就是,能绕的就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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