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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问一个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李会5288    时间: 2012-4-26 17:19
标题: 问一个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网友好!现遇到一个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企业购土地按合同交地时间是2010年2月1日、条件是“净地”。由于政府没有按时拆迁完地上建筑无法交地,延迟近一年才交地。县税务部门按 财税(2006)186号文件就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间规定是按合同约定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次月缴纳。我们企业提出异议:文件没明确企业没拿到地是否交??本人就此事分别向各级税务机关发出咨询,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均没得到明确、满意的解答!也就是说他们就此事没有指示:必须交!!!
    网友可遇到这样情况是如何解决的 请给与明示!欢迎大家就此事讨论发表自己见解!!!
                     谢谢!

作者: 钟健良    时间: 2012-4-26 17:47
可以到国土局开局一份延迟交付土地的证明吧。
作者: 燕岛秋湖    时间: 2012-4-26 20:42
这种事情不是你一家遇见的,没有定论,实在的解决方案是你到所属税务局咨询,如果对其回答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作者: nthzy    时间: 2012-4-26 21:04
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后
作者: 一杯茶    时间: 2012-4-27 09:38
按税法规定是合同中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交纳,估计税务局会按这个规定执行,想减免,想别的途径吧。
作者: 纪若愚2010    时间: 2012-4-27 10:46
找政府出个东西,找税务好好协商吧,前几天看谁的贴子,写的很好
作者: juneqz    时间: 2012-7-12 16:16
我们公司也碰到这种情况,去年4月支付完土地出让金可是拆迁没有完成,拖到今年4月份才完成。去年的时候税务找我们征收土地使用税,公司领导就去打证明到国土局,要求他们批文,于是免掉了这个期间的使用税。不过,跟国土局和地税局来回打交道的过程很折腾……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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