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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逢时娘    时间: 2012-4-18 15:04
标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
分为一、二、三、四和暂定资质等级。
一级: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近三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米以上,或完成与此相当的开发投资额。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级: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无;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米以上,或完成与此相当的开发投资额。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级:
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无;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米以上,或完成与此相当的开发投资额。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级: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无;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暂定资质: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证;2、企业章程;3、验资证明;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6、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工业发〈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一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可视经营情况延长有效期,但不得超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2-4-18 15:44
这个不错,加强你对房地产的了解。
作者: nthzy    时间: 2012-4-18 17:56
学习了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4-18 18:24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作者: 燕岛秋湖    时间: 2012-4-18 20:03
看帖必回
作者: yxtx    时间: 2012-4-18 20:24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4-19 08:09
顶顶顶,好资料
作者: 逢时娘    时间: 2012-4-19 13:39
韩冰冰 发表于 2012-4-18 15:44
这个不错,加强你对房地产的了解。

有用就好,没白发
作者: 逢时娘    时间: 2012-4-19 13:43
fywzlyh 发表于 2012-4-19 08:09
顶顶顶,好资料

谢谢,互相学习
作者: 逢时娘    时间: 2012-4-19 13:43
yxtx 发表于 2012-4-18 20:24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有用就行,就没白发
作者: 逢时娘    时间: 2012-4-19 13:43
燕岛秋湖 发表于 2012-4-18 20:03
看帖必回

看头像那么漂亮,就知道是个讲究人儿!
作者: 逢时娘    时间: 2012-4-19 13:44
LJL51618 发表于 2012-4-18 18:24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有用就行,没没白发
作者: 逢时娘    时间: 2012-4-19 13:45
nthzy 发表于 2012-4-18 17:56
学习了

互相学习
作者: DAV1007    时间: 2012-4-28 09:31
这个不错,加强你对房地产的了解。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原文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51227-1-1.html
作者: ldschina    时间: 2012-5-17 10:27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宁静529    时间: 2012-5-18 16:11
看完回帖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5-21 10:04
很好,学习了。
作者: hebellc    时间: 2012-5-21 10:19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作者: yiyuanjiahe    时间: 2013-7-15 16:16
不错的,每天学习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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