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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大家来探讨关于合作建房的税收和账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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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yjlll86
时间:
2012-4-11 09:00
标题:
请大家来探讨关于合作建房的税收和账务处理问题
本帖最后由 pyjlll86 于 2012-4-11 10:31 编辑
本公司属于合作建房,一方是村委会出土地,一房是开发商出资金,建成后返还部分面积给村委会,剩余的由开发商自行销售,现在碰到几个问题?1、没有土地出让金的成本(因为都是村委会缴纳)2、返还的面积要做证给村委会,如果要做证就要有销售,现在税务给了一个方法:以村委会的名义开立转让无形资产发票给开发商,村委会肯定要缴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和附加,村委会这部分肯定要开发商来垫付。那么要做证给村委会时还要做为销售,这不是要缴纳两次税收。问问大家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欢迎大家来讨论。
作者:
pyjlll86
时间:
2012-4-11 10:33
请大家来探讨下,贴子都要沉下去了,论坛里虽然也有关于合作建房的税务处理和账务处理,可是比较多的都是公司与公司之间,与村的好像比较少吧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4-12 21:27
怎么感觉楼主说的不是个味呢?
既然是合作建房,土地肯定是要过户到双方名下,然后再按比例分房。土地全部过户到房地产公司名下那就应该是两笔业务,第一是购买土地,第二是销售房子,这肯定是两道税,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作者:
李文富
时间:
2012-6-20 20:36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作者:
圆了会计梦
时间:
2012-7-13 09:43
应该是属于小产权房吧,土地所有权是属于村委会的,我公司也是类似这种情形,求高人指点!
作者:
haluo
时间:
2012-10-24 16:40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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