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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业务招待费的最佳财税处理方法 [打印本页]

作者: 蓝色枫叶    时间: 2012-4-8 15:04
标题: 业务招待费的最佳财税处理方法
    业务招待费的最佳财税处理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但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其实,在业务招待费的问题上,各国的税务当局确实不好管,不仅中国不好管,在国际性上它也是个难题。因此,我国也借鉴了国际上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在税前“打折”扣除的做法,才有了现在这样的规定。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这项对企业财务人员来说并不陌生,但在实际工作中,面对一些业务招待费的财务与税务处理问题,很多财务人员却无所适从。更有甚之,有的企业财务人员,见到餐费发票就作为业务招待费处理。大部分人认为,餐费就都是业务招待费,超标即进行纳税调整。真的是这样吗?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其实这不完全正确。从定性的角度来讲,业务招待费应是指企事业单位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然而,往往有的机构和个人则一概而论,将餐费与业务招待费画上了等号,认为所有的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难道只要是吃饭就一定是业务招待吗?显然不是。虽然,税务实践中可能是处于管理的需要,因为无法对餐费发票进行区分,但是一刀切的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在公司内部,餐费产生的原因各种各样,如:年末的员工大会餐;加班吃顿工作餐;拍摄影视作品时吃饭作为道具出现等等……这些与接待客户根本没有必然关系,所以,上述费用或作为福利费、或作为电影成本来核算。很显然,餐费不一定都是用于接待客户,也不一定就是业务招待费。
  那究竟应该如何来把握,才能够税前扣除呢?其实,企业只要在平时做好记录,严格管理、准确分类,归入不同的费用项目,是不需要一见餐费就作为业务招待费来处理的。同时,以下两个涉税边界的把握也至关重要。
  一是 企业经营行为和个人行为混合支出的边界把握。混合支出是指:由于营利及个人原因所发生的费用,这些支出应分为经营用途部分及个人用途部分,并按照各自适用的规定进行扣除。此外,某些特定类型的混合性支出(如个人爱好/度假住房)等费用,还要适用于特殊的规定,即通过不允许扣除全部或部分的这类费用来防止纳税人滥用优惠。

  二是正常性、必要性及数额合理性的边界把握。正常的费用:费用是在某一取得所得活动中正常发生的;该费用是普遍的,可以接收的。必要的费用:指对纳税人取得所得的活动来说,是适当和有帮助的费用。大多数情况下,法侓倾向于接受纳税人对支出,在经营上的必要性的判断。数额合理性:一项费用要想得以扣除,还要在数量上具有合理性,而公平市场价格是其中很重要的因素。
  业务招待费超标扣除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也是所得税汇算时涉及调整最多的成本费用项目。对其不能税前扣除的部分直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因此,对于业务招待费的列支,应引起企业财务人员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一些与餐费相关的支出,如何区分显得尤为重要。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仔细分析经济业务发生的实质,避免将不属于业务招待费的内容列入业务招待费核算。
  一、差旅费还是交际应酬费?
  面对业务人员出差报销的大量票据:出差短短几天,餐票却有好几千元,还有大额的购物发票,这么大的餐费、购物支出,财务人员该如何处理?
  账务处理:
  财务人员面对这样问题时,首先分清这些费用哪些是出差人员的正常餐费支出,哪些是招待客户的支出,哪些是为客户购买礼品的支出。一般情况下,企业对于也差人员的餐费支出都是一定标准的。然后,按照分好的费用,将属于个人正常差旅餐费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等科目,将招待客户的餐费及赠送客户礼品计入“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等科目。
  税务处理:
  增值税:应将无偿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视同销售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第八款规定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所得税:计入差旅费的支出,属于正常的经营支出,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但如果税务机关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计入业务招待费的部分,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做相应的纳税调整处理。
  二、会议费还是业务招待费?
 

作者: 蓝色枫叶    时间: 2012-4-8 15:04

作者: 河南夏初    时间: 2012-4-8 15:17
:学习交流学习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2-4-8 15:18
http://www.fdckj.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6601原帖见于这个网址
作者: 蓝色枫叶    时间: 2012-4-8 15:39
我没是在哪里见的
作者: lxj526    时间: 2012-4-8 16:02
学习一下
作者: pyjlll86    时间: 2012-4-8 16:11
招待费在企业费用里占的比例比较高,而且有扣除的限制,有时候也会很头痛
作者: 波音公司    时间: 2012-4-8 16:33
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和费用报销制度才是关键。
作者: awen55    时间: 2012-4-8 22:50
深有同感,了解学习一番!
作者: 长兴岛    时间: 2012-4-9 09:12
送礼还要交增值税吗?
作者: good99881    时间: 2012-4-9 16:08
多学学总有好处
作者: 499734998    时间: 2012-4-10 10:03
先回复后学习
作者: 499734998    时间: 2012-4-10 10:23
这些东西如要做公司必须要方方面面制度健全,对于绝大多数企业来讲是无法实现 的
作者: jhcharlie    时间: 2012-4-12 08:53
学习了


作者: giene    时间: 2012-4-12 09:21
学习中,谢谢楼主见解
作者: 余香    时间: 2012-4-12 13:15
学习中

作者: 夏至流转    时间: 2012-4-12 16:10
学习了
作者: lilong19821014    时间: 2012-4-15 11:22
好好的学习 学习
作者: gxbshg    时间: 2012-4-15 11:34
学习学习
作者: 宁静529    时间: 2012-4-16 10:47
我挺认同的,不知道税务局他们怎么想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4-16 11:14
看看最佳处理方法
作者: 月月鸟丁页    时间: 2012-4-16 11:26
学习下业务招待费的知识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4-16 11:35
路过,看看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4-16 11:35
谢谢楼主
作者: chenwuhen    时间: 2012-4-16 12:43
看看内容

作者: 壶中天地长    时间: 2012-4-16 13:02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谢媛    时间: 2012-4-16 13:03
学习,学习。。。。
作者: mjiche    时间: 2012-4-16 13:49
说得有些道理
作者: shj19780310    时间: 2012-4-16 14:00
太理想化了吧
作者: 午夜阳光    时间: 2012-4-16 17:21
看看有什么好办法
作者: llie    时间: 2012-4-16 22:36
这个帖子不错,大家快来顶起来!
作者: 云水禅心1    时间: 2012-4-17 11:19
学习学习
作者: 波波熊    时间: 2012-4-17 11:47
谢谢楼主的分享,今天心情不怎么好
作者: northfish01    时间: 2012-4-17 12:15
好东西!!要好好学习~~~
作者: sdtaian    时间: 2012-4-17 12:18
先回复后学习
作者: 一湖新绿    时间: 2012-4-17 15:03
学习一下
作者: 奕彤    时间: 2012-4-18 07:51
学习了
作者: nthzy    时间: 2012-4-18 08:04
回复学习了
作者: 经过    时间: 2012-4-18 10:18
学习学习
作者: 谢镇    时间: 2012-4-18 14:59
学习一下!!!
作者: 普罗旺斯_2011    时间: 2012-4-18 15:13
学习一下 改正自身错误
作者: wddwlx    时间: 2012-4-19 07:18
学习一下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4-19 08:12
楼主资料很好
作者: 一季的芬芳    时间: 2012-4-19 10:14
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whhfzy    时间: 2012-4-19 10:29
学习下

作者: love向日葵    时间: 2012-4-19 11:20
内容很实用呢
作者: 蓝色枫叶    时间: 2012-4-19 12:45
谢谢!
作者: 蓝色枫叶    时间: 2012-4-19 12:46
我也是身临奇境才知道方法的重要性!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2-4-19 13:17
好贴,我正有这方面的问题
作者: sweetingqing    时间: 2012-4-19 13:17
多谢楼主


作者: 大海浪花    时间: 2012-4-19 13:32
学习交流
作者: 言声    时间: 2012-4-19 13:46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逢时娘    时间: 2012-4-19 13:49
谢谢分享,学习了!
作者: southcloud123    时间: 2012-4-19 14:18
不错,学习了
作者: 江小梅    时间: 2012-4-19 14:45
学习交流学习
作者: 2009t1t2    时间: 2012-4-19 15:00
今天进来看看
作者: bkwx4660    时间: 2012-4-19 15:37
看看,这个问题很普遍
作者: 爱的奉献    时间: 2012-4-19 15:38
交流学习
作者: 渔舟唱晚    时间: 2012-4-19 15:48
学习学习!谢谢!
作者: 392585011    时间: 2012-4-19 15:51
看看,学习
作者: 大平    时间: 2012-4-19 15:53
怎么看不到
作者: 李冰月    时间: 2012-4-19 17:07

作者: 城市沙客    时间: 2012-4-19 19:58
分析很清楚,感谢楼主
作者: 一笑嫣然    时间: 2012-4-19 20:04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kjren    时间: 2012-4-19 22:11
比较重要,学习学习。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4-19 22:18
学习学习
作者: 山山水水    时间: 2012-4-19 22:38
回复学习中
作者: 梦里水乡1    时间: 2012-4-20 08:49
学习一下
作者: 雷哥老杨    时间: 2012-4-20 09:05
学习一下
作者: zhdl    时间: 2012-4-20 09:13
学习了
作者: 小班生    时间: 2012-4-20 09:27
学习一下

作者: 雨中景    时间: 2012-4-20 09:31
吸收新的知识
作者: 雅依儿    时间: 2012-4-20 09:36
学习了
作者: ken75    时间: 2012-4-20 09:39
学习一下,谢谢分享
作者: ken75    时间: 2012-4-20 09:49
学习一下
作者: baapswc    时间: 2012-4-20 09:58
学习学习!
作者: jsszcg    时间: 2012-4-20 10:13
看看
作者: 爱住我家    时间: 2012-4-20 10:25
学习了
作者: 寻梦    时间: 2012-4-20 10:55
好东西,一定要学习!
作者: 守望莱茵    时间: 2012-4-20 11:24
学习一下
作者: huangjun    时间: 2012-4-20 11:39
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
作者: 风轻轻吹lt    时间: 2012-4-20 13:47
学习学习
作者: xuqqww120    时间: 2012-4-20 14:31
学习到了
作者: smile100    时间: 2012-4-20 14:32
好。。。。。。。。。
作者: 12015210607987    时间: 2012-4-21 00:18
44444444444444444444
作者: szbawang    时间: 2012-4-21 06:54
学习交流学习

作者: wq2080    时间: 2012-4-21 10:14
学习下。
作者: 杯中水_amy    时间: 2012-4-21 10:23
学习下
作者: 网开一面    时间: 2012-4-21 11:22
学习了,谢谢
作者: zsx7617    时间: 2012-4-21 13:11
学习一下。
作者: 再不养宠物    时间: 2012-4-21 16:39
顶了再看
作者: lq323cn    时间: 2012-4-21 16:53
咱们房地产会计网的童鞋们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啊
作者: 小怪    时间: 2012-4-22 13:45
回复学习下
作者: 快乐的珠珠    时间: 2012-4-24 11:05
也想学习上.

作者: 枫未眠    时间: 2012-4-24 19:20
楼主很专业,写得很好!
作者: jackycon    时间: 2012-4-24 19:32
学习了
作者: feng8066aw    时间: 2012-4-25 10:16
谢谢总结!!
作者: 想变鱼的猫    时间: 2012-4-25 15:38
学习学习
作者: 王邓王邓    时间: 2012-4-25 15:49
好好学习
作者: dgjlzpc    时间: 2012-4-2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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