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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待费可否往后累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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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片柠檬草
时间:
2012-3-23 10:28
标题:
招待费可否往后累积扣除
开发企业当年无预收,所得税清算招待费是否全部调增,待有预收收入那年,招待费可否累积扣除。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3-23 11:10
按理说是可以的
作者:
一片柠檬草
时间:
2012-3-23 11:14
谢谢,按理说,实际是这样操作吗
作者:
大鹏展翅
时间:
2012-3-23 11:34
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2009年31号文件,是可以的
作者:
zhdl
时间:
2012-3-23 12:32
说法不一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2-3-23 12:34
不可以.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3-23 12:42
地方不一样。应该是旧的31号文允许,新31号文取消了。但是浙江省允许在取得预售收入的第一年按照收入来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结转。
作者:
一杯茶
时间:
2012-3-23 14:24
不可以,虽然从道理上应该扣,但实际不可以。按31号文规定。
作者:
sxf861024
时间:
2012-3-23 14:43
新31号文没写就是不可以 但各地执行不一 看楼主地区怎么执行
作者:
一片柠檬草
时间:
2012-3-23 14:48
sxf861024 发表于 2012-3-23 14:43
新31号文没写就是不可以 但各地执行不一 看楼主地区怎么执行
谢谢,那我去问下税局,看他们怎么说,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3-23 15:02
学习过了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3-23 15:25
学习过了
作者:
O(∩_∩)O
时间:
2012-3-23 15:32
希望能看看
作者:
O(∩_∩)O
时间:
2012-3-23 15:32
希望能看看
作者:
宝贝1+1
时间:
2012-3-23 15:46
招待费只可以当年扣除,如果没有预收,那当年只能全部调增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2-3-23 22:05
不可!!
作者:
gxbshg
时间:
2012-3-24 19:16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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