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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购房业主违约收到的定金转为收入退还营业税不? [打印本页]

作者: jnuyjy    时间: 2012-3-14 16:20
标题: 购房业主违约收到的定金转为收入退还营业税不?
购房业主因为违约,企业收到的定金转为营业外收入,之前收到定金的处理是作为预付账款来处理的,也缴纳了营业税金及附加,现在转为营业外收入,其之前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可以退还,现实中这样操作的的可行性多大?
作者: 燕满天飞    时间: 2012-3-14 18:19
应该不会退还吧,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3-14 20:51
在计算营业税时,用月末余额减去月初余额这样不就自然将那块减除了吗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2-3-14 21:59
期待详细解释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2-3-14 22:18
赞同3#主

作者: nthzy    时间: 2012-3-15 08:26
冲减预收账款,冲减累计预收收入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3-15 08:39
同意楼上
作者: LJL51618    时间: 2012-3-15 08:50
学习学习
作者: sxf861024    时间: 2012-3-15 09:14
可以的 下次缴纳时候把定金部分扣除就好了
作者: 一杯茶    时间: 2012-3-15 10:37
同意楼上的,下月减除这一部分不就行了。
作者: 飞翔鸟    时间: 2012-3-16 10:31
冲减预收账款不就自动扣除了吗
作者: chenxiumin    时间: 2012-3-16 17:18
你转入收入预收账款不是少了么,下月的营业税金就相对少了嘛
作者: phoebe    时间: 2012-3-16 18:33
可以考虑哦
作者: 舞之精灵    时间: 2012-3-20 10:00
学习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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