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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农村宅基地上为村民建设安置房,是否视同销售? [打印本页]

作者: nkk777    时间: 2012-3-7 09:10
标题: 在农村宅基地上为村民建设安置房,是否视同销售?
一个村子,有集体建设用地500亩(也就是宅基地),村民居住较为分散,现将村民集中在300亩的宅基地上,为其建设安置房,为按户分给村民,集约出的200亩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通过招拍挂出让。在此情况下,在税务处理上,安置房的建造,是否要按视同销售处理?
因在宅基地上建设的安置房,土地性质仍为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并没有改变,故不涉及土地增值税的问题,但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上,是否视同销售?

作者: nkk777    时间: 2012-3-8 00:02
自己顶一下。
作者: nkk777    时间: 2012-3-9 09:57
没有人回复,自己再顶一下罢!
作者: nkk777    时间: 2012-3-15 11:54
还是没有人回复,看来是个少见的问题。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3-15 12:21
这个是不是说的那种小产权房啊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3-16 16:27
地都是开发商的,怎么会是视同销售呢?应该是代建工程吧
作者: 燕岛秋湖    时间: 2012-5-7 13:55
不少见,实例不少,我琢磨下,再回复
作者: hsc893    时间: 2013-10-23 15:48
税收规定存在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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