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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代建工程,发票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会计八妹    时间: 2012-3-7 07:45
标题: 代建工程,发票问题!
以下这段是复制飞雪的话:
代建工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就收取的代建手续费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如不同时符合下述条件,应按照国税函[1998]554号的规定,受托方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由委托方自行立项;

2、不发生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转移;

3、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单独收取代建手续费(或管理费);

4、事先与委托方订有委托代建合同。

5、施工企业将建筑业发票全额开具给委托建房单位。

我们单位是代建政府的回迁房,前4条都符合,但第5条,因施工企业都是与受托方签订的合同,所以开具的发票都是受托方即我方,而不是委托方政府。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有没有其他的规定

作者: eiuan    时间: 2012-5-12 09:20
也想了解这个问题,希望飞雪大哥能帮忙解答一下
作者: lqflzz    时间: 2012-8-1 09:47
我也正遇到此问题,请高手帮解答!!
作者: 林中百灵    时间: 2012-9-20 10:58
我和楼主的情况一下、怎么办


作者: 林中百灵    时间: 2012-9-20 10:59
lqflzz 发表于 2012-8-1 09:47
我也正遇到此问题,请高手帮解答!!


我也正遇到此问题,请高手
作者: 小新归来    时间: 2013-7-4 17:19
我也想要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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