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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印鉴及票据管理
1、印鉴管理:
公司财务印鉴分为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企业法人名章,应分别保管,由出纳掌管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会计保管法人名章,印章使用时必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明使用的时间和用途。
2、票据管理
(1)、收据——公司的收据由会计负责统一购买、审核和保管,出纳负责使用和登记,出纳应设立《收据使用登记本》于使用时进行登记,开具收据时必须注明客户名、金额、收款时间、款项性质、交款人和收款人等事项;收据除了出纳可使用外,只有店面经理可以领用,工程经理若代收工程款,统一到出纳处领取收据,出纳根据预计要收的金额先开好收据,然后在24小时内将收回的款项准时入账,由于收据丢失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律由当事人承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借领收据。
(2)、发票——公司的发票由会计负责统一购买、审核和保管,出纳负责使用和登记,出纳应设立《收据使用登记本》于使用时进行登记,开具发票时必须注明客户名、金额、收款时间、款项性质、交款人和收款人等事项;发票除了出纳可使用外,只有店面经理可以领用,工程经理若代收工程款,统一到出纳处领取收据,出纳根据预计要收的金额先开好收据,然后在24小时内将收回的款项准时入账,由于发票丢失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律由当事人承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借领发票
(3)、支票——公司的支票由出纳负责购买和使用,会计负责审核,出纳收到支票时必须注意支票印鉴是否清晰、准确,大小写是否一致,支票是否有折痕,收到的支票应当日送存银行,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入账;支票的填写应正确无误,支票的使用必须经会计和公司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同时在《支票使用登记本》上登记,不得开具空头支票或超过银行存款数额支票,业务部门收到的支票必须在当日送交财务,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皆由当事人承担。
二、现金收入及其他收入的管理
1、收入管理
(1)、收入必须当日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资金禁止挪做它用。禁止各产值部门设立小金库,不得瞒报营业额,一经发现公司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对其进行出处罚。
(2)、备用金限额为2000元,主要用于公司的零星开支,不得挪做它用或转借个人使用,使用时应按支出规定严格控制使用,不得超支,如有超支,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3)、工程款收取的比例为:一期款为签约额的40%,二期款为签约额的35% ,三期款为签约额的15%,尾款为签约额的5%,每项工程款若不能按比例及时到位,一律不得拨付工程款。
(4)、应属本公司所有的其他收入,包括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入账。
三、成本费用支出管理
1、每项费用支出必须审核原始凭证手续是否齐全,由经手人、会计、公司经理签字,出纳方可支出。
2、支出时凡属计划内的,由会计、公司经理签字即可,凡属计划外的支出,由经手人填写《预算外支出报告》,然后经会计审核,公司经理同意方可支付。
3、广告、宣传、活动经费,由公司企划部(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申报计划管理并于每月末向财务部报告。
4、工程款拨付的比例为:每项工程按规定付款,工程单项验收合格后付70%,竣工验收合格并扣除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