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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某一股东,在二处以上领取工资,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2-2-16 14:41
标题: 公司某一股东,在二处以上领取工资,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本帖最后由 一杯愁绪 于 2012-2-20 13:29 编辑

     请问:公司某一股东(个人),在二个单位领取工资,一家单位申报五险一金,每月按实扣除个税后发放工资,另一家单位,因为也是股东,所以也没特殊的约定是劳务所得,每月按应发工资扣掉个税后发放工资,
这种申报方式有误?是不是应该按二处的所得合并计算个税并扣除?除非有特别约定是提供劳务,没交社会保险这家单位,按20%的劳务税率扣除个税?

作者: 刘刘博文    时间: 2012-2-16 14:59
想学习,谢谢!
作者: 人在远疆    时间: 2012-2-16 15:47
关注下,没见过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2-17 10:46
以前年薪超过12万的次年要重新计算个税,不过这两年都没通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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