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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于入土地开发成本或房屋开发成本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2-2-13 16:09
标题: 对于入土地开发成本或房屋开发成本的问题?
房产公司就一个项目,以商品房开发为主(有高层、排屋、商铺)
1、发生的土地出让金、契税、前期工程费等,是先入土地开发成本,还是直接入房屋开发成本?
     我个人认为,直接入房屋开发成本下的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以后按不同房型结转成本。
2、还有房型有高层、排屋的情况下,是否要设更细化的四五级明细科目?方便以后成本结转。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2-14 10:32
根据实际情况,属于哪的成本就入哪里
作者: 寻找异地空间    时间: 2012-2-14 11:11
可以先入土地成本,再根据分摊房屋成本的方法来考虑明细成本科目设置,个人感觉如果明细太细工作量太大反而不好操作。还是要根据实际需要来设置。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2-2-14 11:24
楼上的二位有道理,谢谢你们了!
作者: 南昌琪    时间: 2012-2-17 09:59
就一个项目直接入房屋开发就可
作者: tienan2002    时间: 2012-2-17 10:32
如果土地整理的费用多,业务烦杂,不妨在开发产品下设置土地,在土地开发成本下面按照房屋开发成本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分别是出让金,前期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等这样应该能很清楚了。明细科目的设置看各个公司的核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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