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成本如何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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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听雨宣晴
时间:
2012-1-6 11:55
标题:
成本如何预提
各位帮下忙,我们现在已经交房,今年的成本发票还有一部分没回来,那我们是否要做成本预提,有什么限制吗;如何做成本预提,怎么做账务处理
作者:
yu521125
时间:
2012-1-7 07:43
财务上可以预提,但是税法上规定只能是合同价的10%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1-7 09:05
学习了
作者:
听雨宣晴
时间:
2012-1-7 10:29
那账务如何处理呢?
作者:
royoung09
时间:
2012-1-7 18:33
:D
作者:
阳光与微笑
时间:
2012-1-7 20:09
等待回答,共同学习
作者:
丽丽6690057
时间:
2012-1-8 15:26
我也要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2-1-9 10:23
预提非常纠结,预提的一个关键要把握是,是否完工,已经交房应按完工处理。(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2-1-9 10:24
这是31号文的规定,实际操作中地方也有很多小规定,这个可以请教下地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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