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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资能否扣除,福利费能否列 [打印本页]

作者: ysz10    时间: 2012-1-5 18:38
标题: 工资能否扣除,福利费能否列
我们公司11年11.17领取营业执照,11.18税务登记证。发放了10、11月份职工的工资,因为没有从本公司帐户提取,用的关联公司的钱,所以只好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这样我理解11年能税前扣除,并且福利费不超过14%的部分能报销,列费用可以税前扣除。我的理解对吗?(因为12年1、2月份帐面就能体现10、11月工资发放工资表,借应付薪酬贷现金)
作者: 蓝色冰点    时间: 2012-1-6 07:50
你公司企业所得税应该归国税管的吧,国税好象是只要5.31前发放就可以的,但要在11年是计提的
作者: 甜蜜    时间: 2012-1-6 08:11
也是模模糊糊,好想学习一下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2-1-6 08:38
大体上是这样
作者: 春天好    时间: 2012-1-6 11:05
可以的
作者: 木林森CXJ    时间: 2012-10-22 20:19
看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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