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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一个合同撤销,但是已经交税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icobio    时间: 2011-12-27 08:34
标题: 请问一个合同撤销,但是已经交税的问题。
请问一个合同撤销,但是已经交税的问题。

有个购商铺的客户,买了一个铺,签了商品房购销合同了。 已经缴纳了印花税和契税。
现在这个客户想换成另外一个商铺,重新签合同。跟之前签合同的那个商铺的面积和金额都是一样。

是否还要重新交印花税和契税。 有什么办法可以免于交重复的税。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1-12-27 09:02
顶起来
作者: 茉莉花小小    时间: 2011-12-27 10:40
你要充交老板会开了你
作者: zzp周游    时间: 2011-12-27 10:44

作者: weillst    时间: 2011-12-27 10:54
按规定i是要交的
作者: JCDD    时间: 2011-12-27 10:55
不用交吧,更改下合同就行哦
作者: 守望莱茵    时间: 2011-12-27 11:32
看一下,学习一下
作者: 春天好    时间: 2011-12-27 11:57
有这方面经验的请解答一下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1-12-27 12:03
纳税人已经完成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不能退还已纳契税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1-12-27 20:00
这种情况应该不少。
作者: ssd    时间: 2012-1-2 15:08
1、印花税及契税已经缴纳,不退了
2、新签合同你不叫印花税及契税又办不了过户产权。
3、建议向老板解释,不交收不回现金损失还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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