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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电费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ysz10    时间: 2011-12-21 14:16
标题: 水电费的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水、电费有发票但是是个人(因为个人居住租房所以是房东的名字)户名,老板签字能否报销走福利费?分别没有租赁合同 和有租赁合同(协议)2种情况。
作者: 纪若愚2010    时间: 2011-12-21 14:25
个人名义的费用大都不能报销(除当地税务允许的如儿童相关补助——孩子的名字报销),必须是以公司单位的名称的费用单据,凡以个人名义报销的都需记入工资记税
作者: helena025    时间: 2011-12-21 15:31
面临同样问题。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1-12-21 15:46
我们这里是可以报的,进福利费税局同意的,但各地不一样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1-12-21 19:19
只能计入工资,福利了
作者: suchuan    时间: 2011-12-2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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