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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个税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cya    时间: 2011-12-13 09:00
标题: 关于个税问题
新公司成立,前几个月末发工资,也末计提。如果在一个月补上,要不要考虑个税问题。(按每月发放没有达到交个税起点。)
有没有新的个税表

作者: 简枫    时间: 2011-12-13 09:48
按每月发放 ,达到起征点交个税,没有不交。至于新个税表,百度一下,很多。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1-12-13 10:20
现行方法
  {(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X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   以总工资5105元为例,三险一金105为例   {5105-105-3500}X0.03-0=45元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建议不发工资也要计提,方便处理
作者: 1120971696    时间: 2011-12-13 10:29
百度搜索一下
作者: 闫厉    时间: 2011-12-13 11:12
建议不发每月按时计提。
作者: cya    时间: 2011-12-13 11:22
谢谢。但是工资已经发了,我是后来的会计,在之前没有做帐。该怎么处理呀
作者: 刘魁    时间: 2011-12-13 12:41
本帖最后由 刘魁 于 2011-12-13 12:43 编辑

建议不发每月按时计提,如果你都记在一个月发放,税务可视同一个月工资处理,工资总额减去五险一金超过3500要交个税的,有税务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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