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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评估增值部分能否计入“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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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uzhihong231
时间:
2011-12-9 15:53
标题:
土地评估增值部分能否计入“开发成本”
我公司是做工业地产的,09年购买了一块地(取得时计入了“无形资产”),10年资产清查时这块地评估增值了(评估增值时借:无形资产 贷:资本公积),现这块地进入开发了,请问这块地是以实际支付的土地款转入”开发成本”,还是以评估增值后的价值转入“开发成本”?
按原则只能已土地实际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计入“开发成本”,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增值部分如何处理。
作者:
ck63
时间:
2011-12-9 18:58
增值部分必须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后,才可以进开发成本的!
作者:
索马
时间:
2011-12-10 08:18
增值部分应该可以进开发成本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1-12-10 10:05
见识了
作者:
银丝面
时间:
2011-12-10 14:51
了解下,我想呀,原来取得这块地的时候是一家工业企业,现在开发也是这家企业吗
作者:
zzp周游
时间:
2011-12-22 17:45
:victory:
作者:
zzp周游
时间:
2011-12-27 16:20
:L
作者:
乐轩BB
时间:
2012-1-2 14:15
有哪位能再解释下啊
作者:
春芳
时间:
2012-8-3 14:40
乐轩BB 发表于 2012-1-2 14:15
有哪位能再解释下啊
也很想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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