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亏损的弥补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ysz10    时间: 2011-12-6 15:30
标题: 亏损的弥补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刚成立,11.17日取得营业执照11.18日税务登记证。只有福利费14%,和业务招待费需要纳税调整,我的意思是说,这样简单的话就没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没有递延所得税资产那和负债的 话,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就是一样的。是吗?这个是永久性差异不是暂时性差异
1,我的理解对吗?2,那我们今年没有收入,亏损11年,税前弥补从12年-16年吗?  



作者: ltwenwen    时间: 2011-12-6 16:06
这个确实是永久性递延所得税差异,但是如果你要调“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的话,那你账面上的所得税费用跟你实际上交的税肯定不一样。至于税前弥补是那样理解的!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1-12-6 19:20
同意楼上
作者: 1120971696    时间: 2011-12-7 08:22
税前弥补是那样理解的!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