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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地点不一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ysz10    时间: 2011-12-5 08:37
标题: 地点不一的问题
我们的公司名称为某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住所(某地区某处)和我们办公地点(县城,因为开发楼盘在县城),不一样。这样,我们办公租赁建筑公司的1层,年租赁费4.5万能否列?装修费3万也是能否列开办费


作者: 一杯茶    时间: 2011-12-5 09:46
租赁费如果有正规发票当然可以税前列支,开办费是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所以要看费用发生的时间而定,是列开办费,还是管理费用。
作者: 1120971696    时间: 2011-12-5 13:30
同意楼上观点
作者: DAV1007    时间: 2012-3-30 13:22
认真学习一下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原文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4857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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