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打印本页]
作者:
ysz10
时间:
2011-11-22 14:35
标题: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与纳税实务书中:土地使用权转让
的条件包括: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转让
1、按照出让合同已经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且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项目,开发项目须占完成投资总额的25%以上。
我的疑问是2,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没有完工,但是达到25%以上,帐面按照6个成本项目(土地征用。。。间接费用)挂。转让后成本停了帐面有多少给全部转出去,我的理解对吗?
作者:
宇辉地产
时间:
2011-11-22 16:32
我认为你理解得不对。
作者:
ysz10
时间:
2011-11-22 16:42
宇辉地产 发表于 2011-11-22 16:32
我认为你理解得不对。
如何理解?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