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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自然人股东分红挂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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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会初级学员
时间:
2011-11-11 16:02
标题:
公司自然人股东分红挂账问题
公司没什么项目了,自然人股东分红,正常的处理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如果挂自然人股东的往来太久又不行,,,但如果是汇款给别人,比如股东为自然人A/B/C,A/B/C叫汇款给与公司不相干他们的朋友D/E/F,D/E/F/再将钱现金交给A/B/C,这样挂往来款的科目就不是股东的名字了,到时公司账上的钱也没有多少了,久了税局问起来说追不回来了,税局会怎么操作?要公司补税?股东讲公司都没钱了,钱追不回来拿什么补?注销他企业,求之不得呢,真会拿他们去坐牢吗?求解!!最好附上依据
作者:
宇辉地产
时间:
2011-11-11 16:55
你所提观点确实是私企要面对的一个问题。
作者:
海蛎子
时间:
2011-11-11 18:53
看下,学习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1-11-11 21:37
算你狠,财产问题呢?
作者:
虎妞
时间:
2011-11-12 08:55
股东们的点子忒多。
作者:
1120971696
时间:
2011-11-12 10:30
学习学习
作者:
zyjdon
时间:
2011-11-15 06:28
同样面临如此问题,望各位同行指教!
作者:
执着的蓝天
时间:
2011-11-15 14:03
一样的问题,一样的关注
作者:
小小会
时间:
2011-11-16 09:14
期待操作过的解答!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1-11-24 22:14
期待高人出手
作者:
依旧如故
时间:
2011-11-25 09:54
期待高手回答!!!
作者:
寒双子
时间:
2011-11-25 21:45
很想了解
作者:
陈旭
时间:
2011-11-28 16:47
公司把钱转移出去,挂往来款是需要理由的,应该以真实的业务往来为基础,否则,就是明显的作假行为,操作人员也逃脱不了干系的,股东分红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避一些税,但也不能一点不缴吧,明显的作假很容易被查出的,如果数额较大的话,恐怕真要去坐牢了。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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