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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销售赠送的旅游费用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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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地红梅
时间:
2011-11-9 09:04
标题:
销售赠送的旅游费用应如何处理
请教各位,商品房销售时赠送的旅游费应记招待费还是销售费用,或有更好的处理方法,谢谢。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1-11-9 09:23
可以记入销售费用—营销活动费,但是最好是能够代扣代缴一下个人所得税
作者:
雪地红梅
时间:
2011-11-9 09:59
财税[2011]50号里有说,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给予赠品不征个人所得税,由此我认为赠送客户的旅游也不征个税吧。
作者:
1120971696
时间:
2011-11-9 10:00
同意楼上的意见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11-9 15:09
赠送外单位的,不用代缴个税的。
作者:
丽丽6690057
时间:
2011-11-9 19:49
那赠送的物业管理费需要代扣个税吗?
作者:
txsywsb
时间:
2011-11-11 09:53
成功介绍他人购买本楼盘住宅的旧业主,赠与的物管费须代扣个人所得税
新业主购房时附送的物管费,则不用代扣个人所得税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1-11-11 23:22
2011--5号文件0
作者:
虎妞
时间:
2011-11-12 09:09
雪地红梅 发表于 2011-11-9 09:59
财税[2011]50号里有说,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给予赠品不征个人所得税,由此我认为赠送客户的旅 ...
谢谢您提供文号。
作者:
黄黄立青
时间:
2011-11-12 13:20
谢谢几位楼主学习了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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