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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销售赠送的旅游费用应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雪地红梅    时间: 2011-11-9 09:04
标题: 销售赠送的旅游费用应如何处理
请教各位,商品房销售时赠送的旅游费应记招待费还是销售费用,或有更好的处理方法,谢谢。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1-11-9 09:23
可以记入销售费用—营销活动费,但是最好是能够代扣代缴一下个人所得税
作者: 雪地红梅    时间: 2011-11-9 09:59
财税[2011]50号里有说,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给予赠品不征个人所得税,由此我认为赠送客户的旅游也不征个税吧。
作者: 1120971696    时间: 2011-11-9 10:00
同意楼上的意见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11-9 15:09
赠送外单位的,不用代缴个税的。
作者: 丽丽6690057    时间: 2011-11-9 19:49
那赠送的物业管理费需要代扣个税吗?
作者: txsywsb    时间: 2011-11-11 09:53
成功介绍他人购买本楼盘住宅的旧业主,赠与的物管费须代扣个人所得税
新业主购房时附送的物管费,则不用代扣个人所得税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1-11-11 23:22
2011--5号文件0
作者: 虎妞    时间: 2011-11-12 09:09
雪地红梅 发表于 2011-11-9 09:59
财税[2011]50号里有说,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给予赠品不征个人所得税,由此我认为赠送客户的旅 ...

谢谢您提供文号。
作者: 黄黄立青    时间: 2011-11-12 13:20
谢谢几位楼主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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